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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泰國就得看人妖,說穿了,還真是讓人提不起勁的行程。首先我並不抱有這樣的好奇心,什麼時代了,我又不是
80年代的菜籃族,學生時期在駐唱的西餐廳裡,早已結識變性藝人朋友了,也許還談不上朋友的程度,但看了她男兒身的照片,聽了她痛苦的回憶,不會把她們視為珍禽異獸或病人;不過人妖和變性人畢竟還是不一樣,人妖並沒有去勢,只是藉施打女性赫爾蒙來改變性徵。

被迫看什麼人妖秀,其實蠻傷腦筋的。不光是人多得要命、冷氣完全不涼、連附贈的飲料都給得吝嗇,滿座後服務生硬是追加板凳,還充滿了扯直嗓門推人插隊的大陸觀光客,雖然這麼說可能會惹惱對岸的朋友,但親眼見識那狂暴的行為後,深深覺得什麼禮義之邦,還真是往自己臉上貼金,我能在充滿這種人的國度裡生存下去嗎?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疑惑。往後的幾天裡,在高級餐廳、購物商場、飯店大廳碰到這些人,行為舉止簡直如入無人之境,就不多談了。

表演的舞台、音效都讓人不敢恭維,感覺像在聽音量加大的盜版錄音帶,依稀能看到佈景板背後的荒草田野,清朝服飾的髮型是用瓦楞紙塗黑做的,男舞者的肢體動作比羞澀國中生跳土風舞還遲鈍,讓人絕望。
 
有位貌似小炳的表演者,頂著有如塑膠射出成型的僵硬雙峰,僅用小配件遮住乳頭,但配件位置卻不對稱得讓人稱奇,我心裡一直想著究竟拿開後是什麼樣子。其中也有美得讓我不好意思直視的清秀女孩(姑且稱之為女孩),和明艷動人,彷彿從韓劇裡跳出來的氣質熟女,他們對嘴唱著鄧麗君的歌,甜美得讓人有點心痛;人妖的平均壽命大約是45歲,他們燃燒生命閃耀著自己的光芒,有的出於自願,有的卻不是。
  
因為性別認同因素而成為人妖的你們,為了賺錢成為人妖的你們,家貧被賣掉成為人妖的你們,如果都能得到幸福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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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曾威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