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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感到那麼一點彆扭,關於去看國民偶像的演唱會,若要問我不喜歡她嗎?喜歡啊,相當喜歡。
 

撇下近來赤貧狀態的煩惱,總算去看了(一票難求,謝謝謝謝
 

聆聽著那伴隨我走過大半青春歲月的溫暖歌聲,華麗到讓人目瞪口呆的舞台,我不熟悉的杜蘭朵和卡門也來了;舞曲的狂野節奏讓全場陷入瘋狂狀態,從天而降的巨大粉色蝴蝶結,與上空舞者們一起性感熱舞,金色獅子雕像,火焰燃燒著,虹旗飄揚,那一夜,覺得所有人似乎可以互相理解,我們擺動身子,齊聲唱著相同的歌。
 

被精湛的現場唱功連續轟炸,看看那些高規格的軟硬體設備,表演者舉手投足間散發的能量,只能用一句過癮形容,喜愛阿妹的理由,向來不必複雜。


↑「我要快樂」瘦瘦多年前在某比賽唱的側錄版,聽起來呆呆的,以前唱了很多阿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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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曾威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